(1)閘閥適用于經常保持全開或全關的場合,不宜做節流和調節用。
(2)截(jie)止(zhi)閥適用于頻繁開關的場合,可做截斷用,但不宜用于雙向流動的工藝管道和含有顆粒介質的管道。
(3)止回閥適用于防止介質逆向流動的管道,要求沖擊力小、流阻低。當介質流量范圍波動大時,止回閥應設緩沖裝置。
(4)蝶閥(fa)具有截斷和開放的功能,當開啟角度為150°~700°時可起流量調節作用。
(5)球閥具有截斷、開放和適度節流的功能,可用于黏度高和帶有懸浮顆粒介質的管道。
(6)內螺(luo)紋連(lian)接的(de)閥蓋,宜(yi)用于DN≤50mm且不(bu)經常(chang)拆卸的(de)閘閥和截止閥;外螺(luo)紋連(lian)接的(de)閥蓋,宜(yi)用于DN≤80mm的(de)閥門;在(zai)可能產生壓力(li)(li)腐蝕,壓力(li)(li)脈(mo)動及溫度變化頻繁,有(you)毒(du)、可燃、易爆介(jie)質管道上不(bu)宜(yi)采用螺(luo)紋連(lian)接的(de)閥蓋。
(7)法蘭連(lian)接的閥(fa)蓋,可用(yong)(yong)于SH/T 3064《石油化工鋼(gang)制通用(yong)(yong)閥(fa)門選用(yong)(yong)、檢驗(yan)及驗(yan)收》標準規定(ding)的各(ge)種PN和DN的閥(fa)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