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管線和閥門的標高
①. 如果標高(gao)不能(neng)與管線平行(xing)書(shu)寫(xie),可按(an)圖(tu)10-46所示的形式表示。
②. 如(ru)果管(guan)道布置在構(gou)筑(zhu)物(wu)上,梁、地板和平臺的(de)標高也(ye)要表示(在剖面(mian)圖上,柱號(hao)和平面(mian)尺寸(cun)可不表示)(圖10-46)。
③. 閥門的(de)標高。
按圖10-47所示的形式(shi)表(biao)示,并(bing)留有(you)墊片的空(kong)隙。
二、管線號及(ji)流向
①. 在表示管道(dao)上的管線號、標高(EL)和流向箭頭(tou)時,應注意為梁上的管架號留(liu)出(chu)空間。
②. 管(guan)線號、標高和流(liu)向箭(jian)頭(tou)應為一組。
管線(xian)號及流向的表示如圖10-48~圖10-52所示。